特選英荷比法10天-PAK

團號:EUSBR261011PJ
  • 售價:--
  • 每人訂金:
  • NT$30,000

其他說明

  • 小費

    比利時 :請參閱出團備註
    法國 :請參閱出團備註
    荷蘭:請參閱出團備註

  • 出團備註

    1.以上行程僅供出發前旅客參考。
    2.正確行程、航班及旅館依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。
    3.外站參團 (Join) 的旅客,售價不含機票(國際段/歐洲內陸段)及簽證費用。
    4.如有中段機票或火車票不得辦退票。
    5.若行程中有特殊需求,如素食、兒童餐或一張大床等請事先告知服務人員以利事先作業。
    6.高北高接駁:純為服務性質,本公司會儘最大努力協助訂位,但不保證一定有機位,接駁費用另計。
    7.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5人以上(含);最多為45人以下(含),台灣地區將派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。
    8.服務小費是由各位貴賓給予領隊、導遊、司機等人員之肯定與鼓勵,感謝您的嘉許。領隊、司機、導遊服務小費建議總計:12歐元x10天=120歐元。

    ★台灣地區國際航線旅客手提行李之安檢新規定 2007年03月01日起,自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﹝含國際包機﹞之出境、轉機及過境旅客之手提行李安檢新措施如下:
    1.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、膠狀或噴霧類物品其個別容器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。
    2.所有液體、膠狀或噴霧類物品容器均應裝於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。
    3.每位旅客僅限攜帶1個前項所述之塑膠袋,並於安檢時交由安檢人員目視檢查。
    4.旅客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﹝牛奶﹞、嬰兒食品、藥物、糖尿病或其它醫療所需之液體、膠狀或噴霧類物品,須向安檢人員申報,並獲得同意後,可不受前揭規定之限制。
    5.出境或過境﹝轉機﹞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之液體、膠狀或噴霧類免稅物品,可在經過安檢後再次隨身攜帶上機,但需置放於可籤封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透明塑膠袋內。
    6.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檢查,前述塑膠袋應與其它手提行李、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。

    ★申根國六個月內可停留90天免簽證【曾經簽證被拒或黑名單者、不適用免簽證,必須自行申請申根簽證】

    ★電話:
    從台灣,打電話到歐洲 
    台灣國際冠碼 + 歐洲各國國碼+當地區域號碼﹝不須撥0﹞+電話號碼 
    例如:自台灣打電話到法國巴黎002+33+1+電話號碼

    從歐洲,打電話回台北家中
    歐洲國際冠碼┼台灣國碼+台北區域號碼﹝不須撥0﹞+台北家中電話00+886+2+台北家中電話

    從歐洲,打電話回台灣的行動電話 
    歐洲國際冠碼┼台灣國碼+行動電話﹝不須撥第一位數字0﹞00+886+932111111

    ★歐洲各國國碼:
    英 國 44    捷 克 420
    荷 蘭 31   匈牙利 36
    比利時 32   波 蘭 48
    丹 麥 45   盧森堡 352   
    法 國 33   挪 威 47
    德 國 49   瑞 典 46
    瑞 士 41   芬 蘭 358
    奧地利 43   冰 島 354
    義大利 39   希 臘 30
    西班牙 34   葡萄牙 351
    斯洛伐尼亞 386
    克羅埃西亞 385

    ★時差:
    歐洲地區之時差因日光節約時間而有所不同
    三月最後一個星期日至九月最後一個星期日:歐洲慢台灣6小時
    十月至隔年三月為日光節約時間 :歐洲慢台灣7小時

    ★電壓:
    歐洲各國之電壓均為220─240伏特/雙圓孔插頭﹝英國地區除外,大多為三扁孔﹞;如行動電話、數位相機或電器用品等須於外站充電,請記得攜帶變壓充電器及轉換插頭。

  • 電壓

    比利時 :無相關規定。

  • 天氣

    請點選天氣參考網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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